武义教育局工作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二)研究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提出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组织协调全县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县的中小学、幼儿教育,普通中专、成人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
(四)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划并指导、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者的进修、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教学研究工作。
(五)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省有关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实施方案,提出各校的定编意见。组织指导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工作。制定教师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体育卫生、美育艺术、国际教育、普通话推广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考试及学历证书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全县成人自学考试工作。
(八)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
(九)管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组织实施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十)负责全县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并具体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中小学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指导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学校后勤社会化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