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人民政府的a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各部门、各乡(镇)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负责全县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信息的搜集和反馈。
(七)督促检查各部门、各乡(镇)对上级政府和县政府重要文件,县政府全会、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八)承办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九)围绕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验教训进行调查与分析,为县政府决策服务。
(十)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各部门、各乡(镇)的文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