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办公室)是根据中共资中县委、资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中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资中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资委发〔2010〕5号)精神设立,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为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资中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县政府法制办)、资中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县人防办)、资中县外事侨务旅游局(简称县外事侨务旅游局)、资中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简称县政府民宗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公文;办理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发送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记载、报告重要情况。
(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决策性建议。
(十一)督促落实县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十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全县法制、人民防空和民族宗教工作。
(十三)做好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
(十四)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及管理部门的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五)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