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承德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是市委主管教育工作的派出机构,承德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中共承德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承德市教育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共承德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承德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47名,下设12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教工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教工委组干科)、计划财务科、思政体卫科(法规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师范教育科、老干部科、监察室(审计室)、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事业编制100名,下设9个内设机构,即:中学教研室、小学教研室、职业与成人教育教研室、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电化教育馆、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教育局机关服务中心。
承德教育局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决定、指示,制定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处理执行计划中的有关问题。
(3)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
(4)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和法规,代表同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估和指导。
(5)依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抓好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的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培养、选拔、任免直属学校和单位的领导干部。
(6)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考、研究生考试、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高中毕业会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招生考试工作;拟定市属中专学校和高中(职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负责市属中专和高中的学籍管理;组织实施市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7)教育经费预测、年度预算、决算、收付;教育系统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机关财务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综合统计工作;基建规划、立项的批复和管理、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
(8)办好师范教育,统筹规划各级各类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工作。在市职称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体育、卫生保健和勤工俭学工作。抓好市属重点校工作,总结经验,指导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0)制定全市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教学仪器、教学设备及图书的订购、计划供应和管理使用工作。
(11)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总结推广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工作经验。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