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工作指标,结合本区实际,拟订本区人口计划及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及相关协调工作,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负责组织协调推动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服务管理机制。
(五)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
(六)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及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七)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使用与发放工作。
(八)指导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队伍的建设,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及基本建设等各项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全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
(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