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辖9个乡(其中瑶族乡6个)、6个镇、5个国有农林茶场、1个国家森林公园。土地总面积180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8.85千公顷。总人口39.37万人,常住人口33.09万人,城镇化率40.1%,人口出生率14.7‰,死亡率7.68‰,自然增长率7.02‰。
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过去的2013年,是我县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面对严峻的经济下行压力,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心,奋力拼搏,成功战胜了历史罕见的持续干旱和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2013年,全县完成地方生产总值73.04亿元,增长9.7%;规模工业增加值19.09亿元、增长12.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72亿元、增长3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35亿元、增长13.5%;财政总收入突破5亿元大关,达到5.01亿元,增长20.0%。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23.42亿元,增长22%。救灾重建取得新胜利,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和谐社会开创新局面,自身建设取得新成绩。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地方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财政总收入增长18%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2%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8%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13%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转型升级、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