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招投标中心2009年12月运行成立,为县招投标监管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为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现有事业编制6名。
具体职责:
1、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有形市场交易管理制度。
2、受理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国有产权、政府采购等招标采购交易申请。
3、为交易各方和各职能部门进场活动、监管提供场所和服务,维护招投标中心平台的秩序,为招投标活动提供见证服务。
4、负责收集、审核、发布各类招投标交易信息,规范招投标信息发布行为。各类招投标项目除在国家、省、市指定媒体上发布外,应及时在县招投标网站和招投标中心公告栏发布。
5、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并管理各类评标专家库,承担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的工作。对评标专家的出勤情况和评标活动进行记录,并及时将记录情况抄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6、建立招投标活动不良行为登记制度。负责对具有不良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进行记录,并及时将记录情况抄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7、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