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滕州市教育局是滕州市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下设14个科室,12个街道乡镇教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职工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镇(街道)、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三)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以及办学体制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理顺教育内部与外部关系。
(四)指导学校思想政治、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与舆论监督。
(五)指导全市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并组织指导实施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中等学校的招生报名工作,负责抓好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计划的编制和具体实施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市教育财务工作;管理市直学校教育经费、基建投资和教育系统各项经费;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全系统经费内部审计。监测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农村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八)协调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场地建设和校舍改造,现代技术教育和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及勤工俭学、校办产业方面的工作。
(九)规划、指导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负责语言文字工作。
(十)负责指导和管理民办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