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徐闻不断强化教育教学工作管理,促进办学水平的提高。全县共有59所学校被评为规范化学校;有30所学校被评为湛江市“双优”学校;有3所学校被评为“广东绿色学校”;3所学校被评为“广东省书香校园”;有1所学校被评为“广东安全文明校园”。中小学教学质量逐年提高,其中近几年高考上本科线人数增长率每年都以2位数增长,2010年上本科线1164人,比上年增长了24.36%。
县教育局连续三年被评为湛江市高考先进单位。徐闻全面实施“教育兴县”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优化结构,调整布局,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创新,有效推进了基础教育的发展,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2010年基本实现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促进了全县整体人口文化素质的全面提升,为徐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草拟地方性教育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指导性计划,并协调、指导实施工作。
(三)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指导办学体制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四)、监督各乡镇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具体安排本县财政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工作。
(五)、指导本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教学装备工作:规划、指导有关的学历教育考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六)、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招生工作:研究提出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计划。
(七)、组织和指导本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指导本县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对外合作。
(加、规划和指导本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分管范围学校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十)、指导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