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上报给市政府、市政府办及有关部门的文稿;负责拟写县政府工作总结、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讲话稿及其它政务综合性材料。
三、负责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之间经协调未能解决的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协助县政府领导应急指挥组织处理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五、负责向县政府领导提供反映政府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六、负责开展并检查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
七、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市政府、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八、负责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政府工作建议和提案的督办处理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和县政府印签管理,以及政府办公楼的卫生管理工作。
十、处理群众来信,收集信访信息,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决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对信访案件进行催办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