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检查督促县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二)处理各级政府、各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草拟、审核、印发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领导讲话材料,做好有关会议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
(四)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
(六)收集整理政务信息,提供领导决策参阅,指导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八)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九)做好机关行政后勤事务,为县人民政府领导服务;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的协调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县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属下事业单位及挂靠单位。
(十二)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制订和落实、各单位住房货币分配的审批和住房基金运转的监管。
(十三)做好战备支前工作,协调县有关部门同驻地部队的关系。
(十四)负责政府法制和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市法制局交办的事项。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