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政府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 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承办和督办市、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承办区目标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工作职能
( 一) 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 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2、负责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对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请示区政府的问题以及上级来文来电, 提出拟办意见, 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 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搜集整理信息, 及时准确地向区政府领导反映情况, 提出建议。
6、负责区政府值班、联络工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协助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7、做好区政府机关大院管理、安全保卫和本机关行政事务、人事和思想政治工作。
8、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统筹规划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拟定区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报区政府批准后, 组织实施。
2、组织起草区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 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3、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承办省、市政府交办的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4、清理、编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5、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也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中的矛盾和争议。按照区政府部署和要求, 组织或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办理重太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
6、研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问题, 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7、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受区政府委托依法出庭应诉。
8、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研究。为区政府及其部门、直属机构提供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服务。对各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9、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