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气象局简介
江西省气象局成立于 1954 年,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领导体制,是同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可行性论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汇总、分发的组织管理;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对有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同时,承担省政府赋予的省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村经济信息中心、省雷电防护管理局的日常管理职能。
江西省气象局机关内设 8个职能处室和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9 个直属事业单位,管辖 11 个设区市气象局,83个县(市)气象局。地方气象机构设: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江西省雷电防护管理局(在政策法规处增挂)、江西省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中心。代省政府管理机构:江西省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