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于1987年,主要承担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市辖5县4区,公路通车总里程1617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1公里、国道346公里、省道744公里、县道3468公里,乡村道11043公里,县以下道路占通车总里程的90 %。我市是一个山区道路多(金寨县、霍山县多数道路为山区道路),农村农民多(全市人口670万,农村人口556万,约占80%),经济欠发达的全国经济扶贫地区。全市现有机动车近50万辆、机动车驾驶人49.40万人。随着全市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道路通车总里程的不断增加,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每年都以20%的速度递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并研究对策。
(三)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四)负责全市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人和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六)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业务工作。
(七)负责到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交通安全警卫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科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用,规划和实施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和督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和警务活动。
(十)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市和市公安局以及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办的其他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