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组织实施公务员法,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配套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2]
(十)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计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