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市政府领导工作意图办事,努力完成调查研究、文稿起草、协调事务、办理会务、督促检查、信息反馈、文电处理、保密文档、后勤保障和应急管理等各项任务,为领导、机关和基层提供满意的服务。
(二)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和市政府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其他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的组织筹备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省政府、市政府决定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催办落实,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四)围绕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起草市政府文件和文稿,承办市政府领导函件、讲稿等各类文稿的草拟,完成有关部门文件材料的修改、审核把关和批转。
(五)受市政府领导委托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工作,对存在争议的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六)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
(七)负责全市信息化工作,承办电子政务建设和市政府网站管理维护工作。承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八)负责市政府日常文电、印章管理和保密相关工作,做好文书印发和立卷归档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好市政府领导、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和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工作。
(十)负责市政大厦办公用房、领导公寓、地下车库的统一管理调配、水暖电维修管理和周边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负责市政大厦和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