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教务处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负责贯彻执行全校教学管理的决策和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围绕学校的办学目标,拟定专业建设规划,提出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教学改革的目标和方案,经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校的专业建设、专业申报工作,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推进学校新一轮专业建设工作。
3.负责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组织制定和实施本、专科教学计划、各课程的教学大纲,制定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教学文件;组织和实施带有全局性和导向性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与整体性管理。
4.组织制定创新课堂实施措施、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创新课堂建设工作;组织全校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和教学研究经验交流工作,组织教学成果的申报和评奖工作,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5.负责全校本、专科生的课程安排和教室的调配使用;监督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做好各教学环节的检查工作。
6.根据学校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需要,研究、确定学校教学资源配置方案,监督检查学校相关学习资源建设配置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安排。
7.负责社会实践与实习;教学实习基地管理;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管理。
8.负责全校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籍管理以及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核发本、专科学历证明及学位证书。
9.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的考试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组织检查考试情况。
10.负责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手段建设等工作。制定课程建设计划,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及审定,负责全校教材的订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