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
(二)负责县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县长办公会、政府组成人员会议的准备工作,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向县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或办文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
(五)检查、反馈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上级文件、指示和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贯彻执行情况。
(六)负责上级重要文件、事项以及政府领导的批示和建议、提案的督办工作。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出和重大事故。
(八)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市人大、市政协和县人大、县政协交县政府的有关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