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江苏省靖江市教育局位于合兴路36号,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江苏省靖江市教育局主要工作职能: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2、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各类人才和劳动者需求预测,编制全市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规划、计划的实施。
3、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企业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4、提出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建议,会同市有关部门草拟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统筹管理市下达的教育经费。
5、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6、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主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管理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7、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工作,主管中、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管理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8、组织教育系统的教育科学研究,统筹规划并指导发展校办产业,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后勤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