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办理中央、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门,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县委公文的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二)研究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对上级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大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八)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助和参与领导决策。
(十)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保密和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