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荣昌区教育信息网由荣昌县教育委员会主办,荣昌县教育委员会是负责组织、领导和管理我县教育事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县教育的发展战略、政策、规章,研究、决定本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管理、指导全县教育工作。
2、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编制、上报、下达辖区内教育各阶段的招生计划,指导、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间办学,指导各镇的有关教育工作。
4、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系统安全工作。
5、统筹管理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按规定权限负责学校设置、撤销、停办、更名、合并的审批或呈报的有关工作;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指导各类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
6、管理教育经费,指导学校制定教育经费预算方案,配合、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征收各项教育税费,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
7、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规划、建设工作。
8、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管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调配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分配和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交流等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指导教职工的考核、职评和奖惩、县直属学校和单位人事工作。督促学校干部、教师参加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对其他中小学校长进行选拔任用和归口管理。
9、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以及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教研等工作,组织教育综合改革实验,促进农科教结合。
10、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统筹管理中小学的招生、考试、学籍及有关学历证书和培训证书的发放,负责大中专招生和自学考试的有关工作。
11、指导教育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等工作。
12、实施对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和对各类学校的督导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