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意见和建议、教育发展规模、结构、速度及发展重点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三)指导、协调教育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有关学校的规划、布局和调整。
(四)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有关招生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成人教育。
(五)规划、指导全市教师和教育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和就业制度改革。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七) 组织、指导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统筹规划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化教育工作。
(八) 指导全市学校校舍场地建设和修缮;拟定全市教育技术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工作。
(九) 负责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十) 组织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