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地方税务局(正处级建制)现内设办公室、法规科、税政科、规费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办、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共10个职能科(室)和机关服务中心1个直属事业单位,下辖稽查局1个副处级直属行政单位和香洲区地方税务局、斗门区地方税务局、金湾区地方税务局、拱北地方税务局、保税区税务分局、高新区税务分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纳税服务局共9个正科级直属行政单位,并在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和拱北地方税务局内按照行政区划和经济税源相结合原则,设置13个副科级税务分局,负责一线税收管理工作。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市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四)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六)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
(七)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
(八)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
(九)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十)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