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了解掌握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工作情况,及时准确地向政府领导反映;了解县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收集整理有价值的信息,为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二)督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根据县政府各个时期的工作要点和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政府制定有关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四)负责处理县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务,协助县政府领导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请示的各类问题。
(五)承担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
(六)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做好催办、反馈工作。
(七)承担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下达的各类文电的处理,以及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讲话的草拟、审核工作。
(八)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安排县政府领导的公务活动。
(九)负责政府驻外办事处、驻外联络处等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处理涉外事项。
(十)负责受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大案件,指导全县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