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政府的职能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印信、证件管理和保密工作。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三)负责市政府重要文字材料起草、综合工作;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指示,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的督办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主要领导交办件的督办工作;负责全市党政机关目标考核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
(七)负责搜集、筛选、整理、编辑、传递政务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参考。
(八)负责指导、监督和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指导、推进全市政务网络系统的建设,推广政府系统网络软件应用;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十)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和离退休干部的生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