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或参与调查研究,及时收集情况,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政策研究。
(二)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收集、整理和传送政务信息,起草市政府的日常文电及领导的重要讲话文稿。
(三)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和全市工作大局的需要,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办之间的工作。
(四)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办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
(五)负责市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六)负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建议和意见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七)做好市政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及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办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代表市政府向上级政府报告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八)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和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清理;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做好市政府领导、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十)负责市政府的外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