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主要培养基层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安全防范和应用法律人才的司法警官院校,主管部门为浙江省司法厅。学院前身为1984年建立的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0年5月筹建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2年1月正式成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006年,学院获得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等级。2007年,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与推广单位”。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同年,被中央政法委员会等中央部委确定为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2010年2月,学院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2011年3月,学院成为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司法部共建的院校;同年6月,学院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验收。2011年,浙江省人事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管理局、省司法厅联合下文,批准学院面向浙江省开展监狱人民警察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目前,学院是全国同类院校中唯一的一所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唯一的一所省部共建院校、唯一的一所开展警察类专业省内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院校。
学院坚持“铸警魂、强技能、重实战”人才培养理念,建立了“省部共建、校局联盟、专监(所)合作”办学体制,构建了“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司法行政系统用人单位的高度肯定。建校30年来,已向一线政法岗位输送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2万1千余人。目前,在监狱基层单位直接从事一线工作的民警中,我院毕业生占到了73%,形成本省司法行政基层单位一支生力军。
截止2013年底,学院占地面积524亩,有全日制在校生3508人,教职工457人,其中专任教师217人,硕士以上学历(位)者137人(博士16人)、副高以上职称者99人(正高31人)。有16个专业,其中国家示范专业5个、全国(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6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和资源共享课程8门,省部级精品课程33门。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4个。
学院拥有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培训中心、浙江省监狱民警培训中心等全国性和省级各类培训基地,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
学院成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重要的应用性人才培养基地,现代司法应用技术研发基地,司法行政干警大型训练基地,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中有较大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