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教育体育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义务教育,管理全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负责对各类学校、园所的管理水平、教学质量进行教育督导、检查与评估;监督管理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三)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综合改革、教育体制与办学体制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四)制定学校设置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校舍建设、电化教育和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配备与管理、实验室建设及勤工俭学工作。
(五)负责全区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管理、培训教育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淄川区教育学会等教育学术团体的工作,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七)主管全区民办教育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管理。
(八)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工作。
(九)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制定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协调全区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省、市有关体育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