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协助州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2、研究州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政府请示州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州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3、负责州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州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议定事项的实施。
4、根据州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州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州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5、督促检查州政府各部门和县市政府对州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州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州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协助州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州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7、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州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州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编辑出版州政府机关刊物《湘西政报》。
8、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9、负责州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州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向州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0、负责做好州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为州政府领导同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