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
1、执行县应急委员会的决定和指示,负责县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
2、建立全县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接收、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并提出 处置意见报县应急委员会;
3、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4、适时修订完善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协调、指导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5、负责全县各级应急系统的正常运转,协调、督促其做好相应工作;
6、组织整合各类应急信息技术资源,搭建我县应急信息化系统网络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
7、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防、处置工作;
8、县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