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全系统在职职工1200多人,其中市区600人(含事业编制13人、工人9人);辖区正常纳税户154560户。
合肥市地税局负责合肥市(下辖1个县级市地税局,4个县地税局)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房产税等13个地方税种,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5项社保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等8种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市局设置政策法规处等14个职能处室。设巢湖一个县级市局,庐江、肥东、肥西、长丰四个县局,稽查局、征管分局、涉外分局三个直属行政机构,经济分局等8个派出机构;
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全市辖区内共有税务登记户154560户,其中市区101123户,县级巢湖市13900户,巢湖开发区688户,庐江县8879户,肥东县9249户,肥西县11097户,长丰县9624户。其中,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2050户,其中100--500万元的1443户,500万元—1000万元的274户,1000万以上的企业333户。
“十一五”期间,全市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725.25亿元,税费收入规模由期初的73.8亿元扩大到期末的229.79亿元,其中地方税收入由2006年的50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63.51亿元,年均增长32.2%,全省首位度由“十五末”的1/5上升为1/4;市局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13次荣获全省地税系统绩效考核优秀单位,9次荣获市政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