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
(四)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六)收集报送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
(七)检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负责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驻湛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管理市人民政府大院,承担安全保卫和行政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