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由省长、副省长和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省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王浩同志任浙江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