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前身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党校,对外公开名称为广东革命干部学校,创办于1950年3月。1955年7月更名为中共中央第六中级党校。1956年10月更名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文革期间停办,1972年2月省委决定复办省委党校,党的老一辈革命家方方、王首道、习仲勋等曾先后兼任校长。广东行政学院前身是广东行政管理干部学院,1990年1月更名为广东行政学院。2001年8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广东行政学院与广东省委党校合并,实行 “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主要任务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校(院)的主要任务是:
主体班次培训:市厅级干部进修班,县处级干部进修一班、二班,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二班、三班,中青年女干部培训班,省直单位处级干部进修班、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进修班、政法领导干部进修班、县(市、区)委书记专题研讨班、党校系统骨干教师研修班等,同时承担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交赋的专题培训任务,广东学习论坛已在校(院)举办超过百期。公务员培训班次有:初任培训班、任职培训班、对口培训班次等。
科研资政:校(院)科研资政工作根据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管理,开展决策咨询研究和智库建设,组织报送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开展学术研讨和交流,加强理论宣传,加强科研绩效管理,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和各非编学术机构的管理,做好校(院)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干部短期培训:2012年校(院)干部继续教育学院更名为干部教育学院,主要承担干部短期培训任务,以省内外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为主要培训对象,开展国(境)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培训。
国民学历教育:1993年,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在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方面,拥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分别是: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方面,拥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共70多人,每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