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9月5日正式公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
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这条主线,国家赋予合作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平台、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空间、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新示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高地”四大核心战略定位。合作区设定三个阶段性发展目标,其中到2035年,“一国两制”强大生命力和优越性全面彰显,合作区经济实力和科技竞争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高效运转,琴澳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目标基本实现。合作区着力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聚焦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和现代金融产业,对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合作区着力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加快推进“澳门新街坊”建设,对接澳门教育、医疗、社会服务等民生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全面放开澳门机动车便利入出合作区,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有效拓展澳门居民优质生活空间。
合作区着力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实现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保)税的货物及物品外,其他货物及物品免(保)税进入,人员进出高度便利,创新跨境金融管理,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国际互联网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实现与澳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高效便捷流动。
合作区着力建立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建立合作区开发管理机构,粤澳双方联合组建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决定合作区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要人事任免,组建合作区开发执行机构,管理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履行国际推介、招商引资、产业导入、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民生管理等职能,做好属地管理,合作区上升为广东省管理。成立广东省委和省政府派出机构,集中精力抓好党的建设、国家安全、刑事司法、社会治安等工作,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能,积极主动配合合作区管理和执行机构推进合作区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