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四川省教科院)的前身是四川省教育厅在1952年设立的中小学调查研究室。1956年,中小学调查研究室改为教学研究室。此后,又先后于1973年、1977年、1981年,分别变更为中小学教材编写处、教材编写与教学研究室、四川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1983年机构改革时,正式成立四川省教科所,作为教育厅的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级部门明确四川省教科所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7年,经省委编办(川编办发〔2017〕102号文)批准,更名为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教科院的主要职能
(一)负责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及成果推广,承担省教育厅普教科研资助金项目管理和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受委托承担省政府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开展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承担省委省政府及教育厅下达的政务调研任务,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二)承担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通中小学教育,下同)、职业教育(含“9+3”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研究;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教学的研究与指导和考试命题的研究、指导与实施,组织编写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和开发基础教育课程资源。
(三)开展以课标、教材解读和教法指导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相关工作,并进行与之相关的管理、研究、咨询、信息服务与资源开发等工作。
(四)开展基础教育监测评估理论、政策及指标体系的研发与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