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4、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5、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意见不一致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6、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负责县人大、政协提交县政府的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10、负责代管单位的管理工作。
11、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