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学校主管人才培养工作的职能机构,也是学校领导在教学业务方面的参谋机构,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主要负责大学本、专科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负责专业设置、课程建设的规划与管理;负责教学基地、教学条件以及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要求,全面贯彻“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界、面向未来”的办学思想,遵循“知识、能力、素质”并重的原则,按照“厚基础、宽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坚持理论与实践、共性与个性、科学与人文、技术与艺术、专业与审美相结合的教育理念,全面推进教学改革;着力构建“外语+专业+技能+创业素质”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务处的工作重点是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办学质量,确保“让学生真正学到东西”,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教务处职责范围
一、以上级颁发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文件为指导,组织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和 大纲,报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执行。
二、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会同各学部拟定每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后,下达新学期授课任务书,编制总课程表。
三、坚持教务值班制度,收集教学信息,了解教学情况,检查各教学学部有关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与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协同各学部组织教学检查;并负责向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提出报告和建议。
四、组织全校性的教学比武、观摩教学、教学经验交流和教育教学成果展览等学术活动,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组织制订并不断完善教师工作质量考核办法,管理教师业务档案;定期对全校师资结构进行分析,制订全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六、制订全校学生成绩考核制度,检查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全校性统考的组织工作,汇总并登录教学学部学生考核成绩,分析学生考核结果,报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
七、负责正规教材的预订、准备和发放工作,协同各学部制订教材建设规划,负责自编教材的审批和印刷工作。
八、办理教学文件的报批手续及转发,负责各类教学文件的收集与管理。
九、协同做好各专业建设工作和新专业开设的市场调研以及教学文件的制订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