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实施细则;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
(二)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完善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四)完善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省级机关公务员培训。
(五)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六)拟订公务员奖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七)承办省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综合处
组织起草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规草案;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实施细则;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二)职位管理处
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实施细则;承担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提出完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与辞退制度的建议;指导协调全省非领导职数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担省直行政机关非领导职数相关管理工作。
(三)考试录用处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
(四)考核奖惩处
完善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省人民政府奖励制度草案;初步审核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承办公务员奖励、表彰事宜;提出完善公务员惩戒制度的建议;初步审核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处分。
(五)培训教育处
拟订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公务员培训;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