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总工会是杭州市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直属企业工会的领导机关。杭州市总工会迄今选举产生了十五届委员会。
杭州总工会成立于1926年10月18日。1950年2月召开首届工人代表大会,成立了杭州市总工会。截止2020年,市总工会设11个机关部室处,下辖13个区、县(市)总工会和钱塘新区总工会,10个产业工会,5个直属事企业单位。
近五年来,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广大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和主力军的担当,同心同德、克难攻坚,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市各级工会充分发挥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大局、服务职工,圆满完成了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创了杭州工会工作新局面。
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服务发展大局、组织职工建功立业迈出新步伐。紧紧围绕我市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参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城市四治等重点工作,广泛开展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立功竞赛活动,在实践中创造形成了“大格局、全过程、项目化、求实效、提精神”G20立功竞赛“杭州模式”,市总工会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浙江省G20杭州峰会工作先进集体”。深入实施蓝领素质提升工程,健全完善技能培训、技能帮带、技能竞赛、技能晋级、技能激励工作机制,制定出台高技能人才奖励政策,举办“中国好手艺”汽车节油王职业技能竞赛,协办全国动画绘制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职业技能大赛,职工创造热情和创新潜能不断迸发。全市开展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150场次,培育市级以上工人先锋号468家、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140家。切实加强职工思想文化建设,成功举办首届职工文化艺术节,开展送文化、送演出等累计10063场,不断丰富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倡导最美精神和G20服务精神,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培育推广“五爱”杭州职工价值观,设立市五一劳动奖,认定“杭州工匠”,引导广大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年来,全市推荐评选表彰市级以上模范集体278个、劳动模范618名,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状209个、奖章497名,涌现出了以杨金龙、蒋应成、礼为奇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最美劳动者。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实现新发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传化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推动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村(社区)和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五级联创”,出台《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地方标准,推广“五型”企业建设,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杭州模式”。全市有6.8万家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5.4万家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6023家企业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评估,4137家达到C级以上标准;杭州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连续七年位居全省第一。推动出台《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大力推广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截至9月底,全市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2万份,覆盖职工320万余人,市总工会被全国总工会评为“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先进集体”。不断深化“3+X”企事业民主管理模式,修订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全市已建会企业职代会建制率、厂务公开建制率均达到95%以上。高度重视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实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分级管理,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组织开展服务保障G20“百万职工大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队伍稳定。切实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送法下基层活动。全市开展法律宣传咨询1256场,调解劳动争议5965件,帮助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666.6万元。市工会法律志愿服务总队被授予“全国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注重源头参与,健全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开展与人大、政协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解决了一大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