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为其运营机构,于2012年9月20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运营,注册资本30亿元。全国股转公司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技术系统和设施;制定和修改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接受并审查股票挂牌及其他相关业务申请,安排符合条件的公司股票挂牌;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及相关活动;对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对主办券商等全国股转系统参与人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职能。公司建立了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形成了党委领导下的“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
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进一步巩固了全国股转系统作为全国性公开证券市场的法制基础,明确全国股转系统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10691家,其中创新层挂牌公司914家,基础层挂牌公司9777家;总市值3.45万亿元。2018年共完成1402次股票发行,融资604.43亿元。
全国股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向,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深化新三板改革”的战略部署,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为目标,提升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改进市场流动性,完善和发挥新三板服务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功能,全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创业、结构优化和存量盘活,激发经济增长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