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下属职能部门,负责全面负责所管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所管运动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
主要职责包括:
1.全面负责所管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所管运动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
2.负责和指导所管运动项目的普及和优秀运动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的培养,指导所管运动项目俱乐部的建设与发展,管理所管运动项目的国家队。
3.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管运动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计划、规则和裁判法,负责全国竞赛的管理,制定全国比赛规程,审定运动成绩。负责运动员的注册与转会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技术等级评定。负责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工作。
4.组织所管运动项目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服务,负责教练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和出版刊物。
5.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所管运动项目的国际活动和交流计划,组织实施参加国际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事项。负责和指导在我国举办的国际比赛的审批和组织工作。
6.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竞赛、健身、培训、咨询等体育市场管理,规范管理体育经营行为,积极开展与所管项目有关的经营和服务活动,充分利用所管项目的优势,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7.搞好体操、技巧、健美操等协会的组织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完成国家体育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