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贵阳市委员会(简称政协贵阳市委员会或贵阳市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组织,是贵阳市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一、贵阳市政协的历史发展
1950年2月,贵阳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推选出贵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协商委员会是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并且代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职能,是政协贵阳市委员会的前身。1954年7月,贵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贵阳市共召开过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三届协商委员会。这三届协商委员会组织各界人士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积极参与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三反”、“五反”、禁烟禁毒和爱国卫生运动等中心工作,为贵阳市的生产恢复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1955年3月27日至31日,政协贵阳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在1955年到1966年的四届任期内,政协贵阳市委员会在贵阳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政协的指导下,团结和依靠广大政协委员、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围绕中心工作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为贵阳市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加快社会主义建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贵阳市的人民政协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协贵阳市委员会同全国其他政协组织一样,被迫停止了一切活动,使贵阳市的人民政协事业遭受了巨大损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的人民政协事业重新恢复了生机和活力。1980年10月召开的政协贵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标志着贵阳市的人民政协事业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此,政协贵阳市委员会委员不断增多,组成界别不断扩大,从第四届委员会的197名委员、21个界别逐步发展到第十一届委员会的480名委员、28个界别。市政协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工作机构不断健全,工作条件不断改善,为不断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奠定了基础。
二、贵阳市政协的主要职能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贵阳市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市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贵阳市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协举行的各种协商会议,其中包括: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的各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等,以及政协负责人或委员应邀列席市委召开的常委会、全委会或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常务委员会,市政府举行的部署工作、研究重大问题的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听取有关情况,直接参与协商讨论。此外,还通过举办情况通报会、议政会、听取意见座谈会等进行协商活动。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地方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是通过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或有关视察、考察报告;参加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与延伸。其内容除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规定的内容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广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对一些共同关心的事项开展评议等等。
三、贵阳市政协的组织机构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贵阳市政协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成员由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代表人士协商提名,经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每届政协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由上届常务委员会协商并决定,每届任期五年。
贵阳市政协设立办公厅,办公厅下设研究室、秘书处、人事处、信息处、委员联络处、老干处以及各专委会办公室等处(室);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市智力支边联系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协委员培训中心,在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立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港澳台侨与外事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共8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专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