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青州市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人才服务和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许可;拟订人事代理政策,承办企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工作。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三)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
(四)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五)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照管理权限做好人员调配工作。
(六)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
(十一)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十二)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三)负责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