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盟市设公安局,各县(市辖区、旗)设公安局(分局);县(市、区、旗)公安(分)局下设公安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职能简介
自治区公安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盟市设公安局;市辖区设公安分局,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各县(市、旗)设公安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县(市、区、旗)公安(分)局下设公安派出所,由县(市、区、旗)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
下设机构
自治区公安厅设有办公室、人事训练、宣传、警务督察、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处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民航内蒙古机场公安局、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和呼和浩特海关缉私局、满洲里海关缉私局列入公安厅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厅双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