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阿克苏地区行署批准,于2002年11月组建成立,为行署直属副县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地区编办批准同意,历次增设机构和增编,现定编69人,中心领导4人,其中:单位领导正职2名(副县级),副职2名(其中:副县级1名,正科级1名)。
科室设置
内设五科一室,下辖8县公积金管理部。内设机构14个,分别是:行政办公室、归集管理科、会计核算科、信贷科、稽查科、档案信息科,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库车管理部、沙雅管理部、新和管理部、拜城管理部、温宿管理部、阿瓦提管理部、乌什管理部、柯坪管理部。
业务办理
另在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派驻3个公积金窗口,负责阿克苏城区内地、市直单位、中央、自治区驻阿单位公积金缴存、提取及职工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