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简介
抚州市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站由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为你提供了透明红盾,业务服务,互动服务,监管执法,12315消费维权等内容。
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简介
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前身为抚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1973 年 1 月设立,与地区商业局合署办公; 1981 年 7 月地区工商局单设; 1999 年 1 月,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抚州地区工商局及各县(区)工商局由江西省工商局垂直管理; 2000 年 10 月,因撤地设市,抚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名为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江西省工商局直属机构,主管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2、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承担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登记注册申报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法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5、依法核定广告经营资格,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6、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各类高层交易行为(包括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等特殊交易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与监督;
7、依法组织管理经济合同,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8、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9、推荐全省著名商标、全国驰名商标,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10、依法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1、承办有关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动态
市局“四个强化”实施机关与公务员(事业人员)绩效考核。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成立机关与公务员(事业人员)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可操作性。对照全年工作目标,结合各科室局和个人实际,细化工作指标,制定详细、适于操作的绩效考核指标,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三是强化培训指导。及时召开了市局机关与公务员(事业人员)绩效考核布置会和全系统机关与公务员(事业人员)绩效考核视频培训会,详细介绍考核系统操作流程,严格规范实施,确保将部门及个人的季度、年度工作安排和完成情况落实到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四是强化工作督导。建立健全督查制度,明确考核督办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每月、每季、半年、全年的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分析,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