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简介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9〕13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简称区司法局)。区司法局是负责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
(二)研究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监督、指导本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四)负责本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街乡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的管理、指导工作。
(五)管理、指导、监督区域内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研究区域内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监督管理本区法律援助工作。
(六)负责管理区域内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对区域内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七)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报道、交流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