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邯郸市人事局,邯郸市政府职能部门,下设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务改革办公室、工资股、人事调配股、档案股、人才交流中心等。
部门性质
邯郸市政府职能部门,下设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务改革办公室、工资股、人事调配股、档案股、人才交流中心等。办公地址:人民路与滏西路交叉路口东侧路北
工作职能
(一)、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研究制订地方人事管理政策和法规草案,对全市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编制下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计划。 (二)、研究制订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结构编制的有关工作。
(三)、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工作,制订和完善全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各单项法规、规章的实施办法(包括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惩戒、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 ,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先(市)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考试、职务聘任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的工作;负责推行博士后制度及博士后的管理协调工作;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来华(回国)定居专家工作;管理非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和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选拔、派遣和管理科技副职工作。
(五)、制订全市人才流动政策和法规草案,培育、指导人才市场,组织指导人才测评,管理市级人才市场;研究制订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指导性分配原则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的分配派遣工作。
(六)、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聘)用、调配和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动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资;组织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八)、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工作。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政策、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休、退休、退职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决定任免人员和市政府任免人员的具体事宜。综合管理政府的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政府奖励办法,审核上报市政府和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协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的全市性表彰活动;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综合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工作。
(十一)、协调、指导全市老龄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