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尤溪县于1953年6月开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至2003年共 13届。1968年起县革命委员会代行职权;1977年全国五届人大会议后,拨乱反正,恢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大会召开时,先在预备会议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大会;大会设1名秘书长,3至5名副秘书长;设立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对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报告进行审查;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10名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进行审查。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大会行使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15项职权。